近年来,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催生了诸多新型数字化产物,比特币作为最早出圈的加密资产之一,其法律属性与市场定位始终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早在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就联合发布通知,明确指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而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这一定位为比特币的属性厘清了边界,也为市场监管提供了核心依据。
要理解比特币为何属于虚拟商品,首先需要明确虚拟商品的核心内涵:虚拟商品是依托互联网技术生成、不具备实体物理形态,但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