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法定货币只有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发行,央行从未授权任何机构、个人发行所谓“虚拟人民币”,任何打着“虚拟人民币”旗号开展募资、交易、炒作的活动,都属于明确的非法金融活动,不受法律保护,近年来,四川多地警方和金融监管部门已披露多起不法分子蹭数字经济热点,以“四川打造虚拟人民币项目”“虚拟人民币是数字人民币内部配额”等虚假说法开展诈骗、传销的案件,不少缺乏金融辨别能力的群众上当受骗,遭受了严重财产损失。
不法分子最常用的套路,就是故意混淆“虚拟人民币”与法定数字人民币的概念,很多人不清楚,央行发行的数字人民币(e-CNY)是我国合法的法定数字货币,依托国家信用背书,和完全去中心化、脱离监管、被不法分子工具化的所谓“虚拟人民币”有着本质区别,目前数字人民币试点已经在四川成都等多个城市有序推开,公众只能通过商业银行等官方正规渠道开通使用,不存在所谓“私下发行”“内部预留”“暗网交易”的说法。
针对各类涉虚拟货币的非法活动,四川金融监管、公安、网信等部门持续开展常态化整治:近年来陆续清理关停了上百个传播“虚拟人民币”虚假宣传的自媒体账号、私密社交群组,破获多起打着虚拟人民币旗号骗人的传销诈骗团伙,捣毁了多个藏匿在四川境内的非法虚拟货币挖矿窝点,但仍有不法分子改头换面,通过线下拉人头、乡间宣讲、小众社群洗脑等方式蒙骗群众,尤其瞄准中老年群体、返乡创业群体,用“低投入高回报”“上市翻百倍”的话术诱导投资。
在此提醒广大公众:要树立正确的金融风险观念,不要相信任何所谓“虚拟人民币”“官方背景虚拟币”的虚假宣传,认准通过正规渠道使用的法定数字人民币,不参与任何非法虚拟货币相关活动,如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可及时向公安机关或金融监管部门举报,守护好自身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