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欧逸虚拟币新型犯罪,揭开涉虚拟币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面纱

随着虚拟币概念的恶意炒作,不少不法分子将虚拟币当成违法犯罪的包装壳,游走在金融监管的灰色地带,近年多起涉“欧逸”(OI)虚拟币的案件陆续曝光,清晰暴露了不法分子借助虚拟币实施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犯罪的完整套路,也给所有投资者敲响了警钟。

“欧逸”虚拟币本身没有合法发行依据,也没有任何落地项目支撑其价值,完全是不法分子凭空造出的“空气币”,为了谋取非法利益,犯罪团伙刻意给它包装上“对应海外实体项目股权、享有年度稳定分红”的头衔,将其塑造成类证券产品,还搭建了非法自营交易平台,特意设置杠杆交易、到期交割、保证金制度等类期货交易规则,把普通投机虚拟币改造成了符合证券期货交易特征的非法交易标的,在此基础上,犯罪团伙集中手头资金,通过连续拉抬、内部自买自卖对敲、联手打压价格等操作,人为制造“欧逸交易活跃、币价持续上涨”的虚假行情,再通过社交平台拉人头、所谓“导师喊单”,向不明真相的投资者虚假宣传“币价将涨十倍”,诱导散户高位接盘,等到犯罪团伙完成出货、卷走大部分资金后,立刻砸盘跑路,投资者手里的“欧逸”虚拟币瞬间变得一文不值,投入的资金几乎全部损失,据多地公安和监管部门通报,已查处的多起“欧逸”相关案件累计涉案金额超3亿元,涉及受害投资者数千人,是非常典型的涉虚拟币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犯罪案件。

很多人存在认知误区,认为虚拟币本身不受法律保护,相关操作不会触犯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这种想法完全错误,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即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最高法、最高检相关司法解释也明确,针对非法发行、非法交易的类证券期货产品实施操纵行为的,依法可以本罪定罪处罚,在“欧逸”相关案件中,犯罪团伙主动给虚拟币赋予股权、收益权等证券属性,设置类期货交易规则开展公开交易,行为已经超出普通虚拟币投机炒作的范畴,本质就是非法开展证券期货活动,其利用资金优势操纵价格获利的模式,完全符合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构成要件,案件中所有涉案人员都已经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付出了沉重的法律代价。

这类披着虚拟币外衣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犯罪,比传统操纵市场行为更具迷惑性和危害性,不法分子利用普通投资者对区块链、数字资产概念的不了解,用新潮包装掩盖违法本质,更容易诱骗投资者上当;加上虚拟币的匿名性、跨区域交易特征,也给案件查办、追赃挽损带来很大难度,多数投资者受损后很难追回全部损失,对于投资者而言,要始终牢记:我国明确禁止任何虚拟币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币非法交易,任何打着虚拟币旗号,声称“兼具股权收益”“杠杆交易稳赚不赔”的项目,本质都是违法犯罪陷阱,千万不要被高收益诱惑盲目投入。

“欧逸”虚拟币相关案件是涉虚拟币金融犯罪的典型缩影,也说明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法律红线覆盖所有金融违法活动——无论不法分子用什么新潮概念包装伪装,只要触碰法律底线,最终都会受到惩处,投资者擦亮双眼远离非法虚拟币交易,才能守住自身财产安全,共同维护健康的金融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