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实物货币的流通场景不断压缩,市场对数字化法定货币的需求持续上升,发行合法合规、适配数字生态的虚拟人民币,已经成为推动我国金融数字化转型、筑牢数字经济金融底座的核心议题之一,需要明确的是,本文讨论的虚拟人民币是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数字化人民币,和各类不受监管的私人加密虚拟货币有着本质区别,它是法定人民币的数字化形态,与实物人民币等价,享有同等法定地位,推进虚拟人民币有序发行,需要遵循金融发展规律,从顶层设计到落地推广稳步推进,具体路径可从多层面系统展开。
首先要坚持中心化发行的核心框架,夯实虚拟人民币发行的制度根基,货币发行权是国家核心主权,虚拟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的组成部分,发行权必须牢牢掌握在中央银行手中,我国当前采用的“央行-商业银行”二元运营体系符合我国国情,即央行负责向商业银行等指定运营机构发行虚拟人民币,再由运营机构面向公众提供兑换与流通服务,这种模式既保障了央行对货币发行的全局管控,能够有效统筹调节货币供应量、维护金融稳定,也充分调动了市场机构的积极性,可借助现有金融基础设施快速推进落地,是虚拟人民币发行的核心制度基础。
其次要构建安全可控的技术底座,支撑虚拟人民币全流程流通,虚拟人民币的发行流通依赖成熟的数字技术,核心要兼顾安全性、便捷性与监管需求,一方面要坚持自主可控的技术路线,围绕密码学、分布式账本、移动支付等核心技术加大研发投入,保障发行流通全环节不被恶意攻击、用户数据不泄露,筑牢国家金融安全防线;另一方面要落实“可控匿名”的设计原则,既满足公众对小额支付隐私保护的合理需求,也能满足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打击金融犯罪的监管要求,同时还要持续迭代技术,适配离线支付、硬件钱包、跨境结算等多场景需求,不断提升不同群体的使用体验。
第三要坚持循序渐进的试点推广路径,逐步扩大虚拟人民币的发行覆盖范围,虚拟人民币发行关系到全体公众的支付习惯与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不能一蹴而就,必须通过试点测试不断优化调整,我国已经先后在多座城市、多个领域开展了多轮试点,从零售餐饮、交通出行到政务缴费、跨境贸易,试点范围不断扩大,已经初步验证了虚拟人民币的安全性与可用性,未来还需要继续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先国内后国际”的节奏,逐步扩大发行覆盖区域、拓展使用场景,在试点中打磨功能、解决问题,为全面发行积累成熟经验。
第四要完善配套法律法规与监管体系,为虚拟人民币发行流通提供制度保障,目前我国虚拟人民币发行仍处于试点深化阶段,相关规则需要进一步补齐:要加快修订人民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虚拟人民币的法定地位,厘清虚拟人民币发行、流通、使用各环节的权责关系,对伪造、变造虚拟人民币、利用虚拟人民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明确处罚依据,同时要建立全生命周期的监管机制,落实用户身份分级管理,对虚拟人民币的发行、流通、回笼全流程进行动态监控,防范各类潜在金融风险。
最后要持续优化受理生态,培育公众使用习惯,虚拟人民币的价值最终要体现在流通使用中,需要不断完善民用受理环境:一方面要加大对线下商户受理终端的改造升级,打通虚拟人民币与现有支付体系的互联互通,降低公众使用门槛,针对老年群体等特殊需求推出适配的硬钱包等产品,保障所有群体都能便捷使用;另一方面要加强科普宣传,让公众清晰了解虚拟人民币的法定属性与优势,逐步培育健康的使用习惯,扩大虚拟人民币的流通规模。
虚拟人民币的发行是我国适配数字经济发展的重大金融创新,推进虚拟人民币有序发行,必须坚持服务民生、安全第一、稳步推进的原则,统筹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最终建成覆盖数字经济全场景的法定虚拟货币体系,为数字中国建设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同时需要明确,任何机构或个人发行的非法定虚拟人民币都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我国监管部门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坚决维护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