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逸虚拟币诈骗案例复盘,套路拆解与司法判罚梳理

近年来,不法分子打着“区块链创新”“数字资产投资”旗号包装的虚拟币骗局层出不穷,“欧逸(EOY)”虚拟币诈骗就是一起典型的特大伪虚拟币传销诈骗案,该案的审理判决也清晰展现了我国司法机关对这类涉虚拟币诈骗案件的裁判逻辑。

“欧逸”虚拟币诈骗案基本案情

该案2022年案发,2023年由国内某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经查,主犯王某纠集十余名犯罪嫌疑人,先后注册多家空壳科技公司,自行搭建所谓“欧逸”虚拟币交易平台,通过伪造海外投行背景、绑定虚构的海外新能源实体项目,对外宣传“欧逸是新一代加密资产,只涨不跌,未来将登陆全球主流交易所,投资收益最高可达50倍”。

为快速拉人入伙,犯罪嫌疑人设置了多级拉人头返利机制:投资人推荐新用户投资可获得10%-30%的直推提成,下一层再推荐还能拿间接提成,吸引大量投资者主动发展下线,短短14个月,该案涉案金额超过2亿元,受害投资者遍及全国26个省市,总人数近万人,参与者多为追求高收益的年轻散户和风险识别能力较弱的中老年群体,直到2022年初,新入资金无法覆盖老投资者的返利提现要求,犯罪嫌疑人关闭平台、转移赃款后失联,该案才案发,警方先后将12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欧逸”案的司法判法梳理

“欧逸”案的判决,清晰体现了当前我国司法对涉虚拟币诈骗案件的裁判标准:

定性: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本案中,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从项目发起之初就没有真实的经营行为,所谓“欧逸虚拟币”只是发行在私链上、无任何实际价值的空气币,价格完全由被告人后台操控,本质就是借助虚拟币概念实施的庞氏骗局,核心目的是非法占有投资人财产,因此对主犯及核心骨干均以诈骗罪定罪处罚,而非仅认定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类以虚拟币为幌子、虚构投资价值、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都会以诈骗罪定性,传销层级只是犯罪嫌疑人快速圈钱的手段,不影响诈骗罪的认定。

量刑:涉案金额特别巨大,顶格裁量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5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案中,主犯王某涉案金额达2.1亿元,且到案后未退缴任何赃款,无悔罪情节,最终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1名骨干成员根据参与程度、犯罪情节,分别被判处三年至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财产处置:全链条追缴违法所得

除对被告人判处刑罚外,法院还判决对本案全部违法所得2亿元予以追缴,发还受害投资人;对查封、扣押的涉案房产、车辆、现金等财产直接用于退赔,不足部分继续向被告人追缴,彻底剥夺犯罪嫌疑人通过犯罪获得的经济利益。

案件警示

“欧逸”案再次提醒公众:我国明确禁止任何虚拟币代币发行融资活动,虚拟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凡是打着“高收益”“稳赚不赔”旗号的虚拟币投资,本质都是骗局,如果不幸遭遇此类诈骗,要第一时间留存证据报警,尽可能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