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欧逸”为表述谐音笔误,原指面向境内用户提供服务的境外虚拟币交易平台欧易(OKX),下文统一按表述习惯说明。
随着虚拟资产跨境交易的兴起,虚拟币凭借匿名性、跨境流通性成为洗钱犯罪的高发渠道,我国不断完善反洗钱法律体系,对涉虚拟币洗钱行为的规制框架逐步清晰,本文结合我国《反洗钱法》核心法条,解析涉欧逸(欧易)虚拟币相关活动的监管要求与法律风险。

我国反洗钱法规制涉虚拟币活动的核心法条梳理
我国现行《反洗钱法》为2023年新修订实施,针对包括虚拟币交易在内的新型洗钱风险扩大了规制范围,核心相关法条可总结为以下几类: 第一,管辖与义务主体条款(第三条):法条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活动的机构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境外机构向境内提供服务的,同样适用本法”,这意味着,欧逸这类注册在境外但通过各种渠道招揽境内用户、提供虚拟币交易服务的平台,本质上属于我国反洗钱法的规制对象,必须遵守我国反洗钱监管要求。 第二,客户身份识别(KYC)条款(第十三条至第十七条):反洗钱法明确要求所有反洗钱义务主体必须落实实名制,对客户身份进行验证、留存身份信息,对高风险交易强化尽职调查,而欧逸这类平台为了逃避监管、吸引用户,长期允许匿名注册、匿名交易,不落实境内用户实名核验要求,直接违反了该法条的核心义务。 第三,交易报告条款(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三条):反洗钱法要求义务主体必须按规定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对涉及非法资金的交易及时预警,欧逸平台游离在我国监管体系之外,从未向我国监管机构报送任何交易信息,完全不满足该法条的合规要求。 第四,法律责任条款(第三十六条至第四十二条):反洗钱法明确,未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机构最高可处50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最高可处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我国监管部门打击欧逸这类违规平台涉洗钱活动的直接法律依据。
结合我国十部委2021年发布的《关于防范虚拟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虚拟币不是法定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这一监管基调是反洗钱法规制涉虚拟币活动的基础。
涉欧逸虚拟币活动的反洗钱违法风险
欧逸作为全球规模较大的虚拟币交易平台,长期通过隐性宣传招揽境内用户参与交易,从反洗钱视角看,其运营模式存在极高的违法风险: 平台的匿名化属性已经成为各类犯罪的洗钱通道,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走私、腐败等犯罪的赃款,大量通过欧逸平台兑换、转移洗白,平台不落实实名身份核验,导致资金流向无法追溯,成为洗钱犯罪的“帮凶”;境内个人参与欧逸平台虚拟币交易、帮助他人转移资金兑换虚拟币的行为,本身就可能触碰法律红线,情节严重的会构成洗钱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近年来全国多地法院已经宣判多起利用欧逸平台洗钱的刑事案件,多名参与者被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反洗钱法已经构建了针对涉虚拟币洗钱活动的完整规制框架,无论平台是境内还是境外注册,只要面向境内开展活动,都必须遵守我国反洗钱法律规定,对于公众而言,应当清晰认识到虚拟币交易的非法性与涉洗钱风险,自觉远离欧逸这类违规虚拟币平台的相关活动,共同维护我国金融安全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