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受关注的温州欧逸虚拟币诈骗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多名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这起涉案金额过亿、受害人数遍及全国的虚拟币诈骗案终于尘埃落定,再次为全社会敲响了涉虚拟币投资骗局的警钟。
该案的源头,是犯罪团伙包装推出的所谓“欧逸”虚拟币投资项目,团伙核心成员对外谎称,该项目是依托前沿区块链技术研发的“下一代价值加密货币”,具有稀缺性、保值增值属性,承诺投资者可获得年化超30%的固定收益,同时设置“拉人头返利”机制:邀请新用户投资即可获得投资额10%-20%的佣金提成。“欧逸”虚拟币没有任何实体产业支撑,也未接入任何正规区块链主网、上线合法交易平台,整个项目的后台数据、币价涨跌完全由犯罪团伙人工操控,前期兑现给投资者的分红返利,本质是用后入场投资者的本金堆砌的庞氏骗局,当项目规模扩张过亿、犯罪团伙套现足够资金后,直接关停平台、卷款失联,导致数千名投资者血本无归,不少受害人是听信了“低风险高回报”宣传的中老年群体和想赚快钱的年轻投资者。
接到多名受害人报案后,温州警方辗转多省市将该犯罪团伙13名核心成员全部抓获归案,追缴部分违法所得后移送检察机关起诉,一审法院审理查明,该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项目、骗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结合各成员的犯罪地位、退赃情节,依法判处主犯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500万元,其余12名从犯分别判处三年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同时判令追缴全部剩余违法所得发还受害人。
一审宣判后,3名被告人以“量刑过重”“涉案金额认定有误”为由提出上诉,该案进入二审程序,温州中院二审期间,对全案事实证据进行了全面核查,公开开庭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最终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二审维持原判,不仅是对涉案犯罪分子的有力惩戒,更彰显了我国司法机关打击涉虚拟币违法犯罪的坚定决心,近年来,不法分子不断换包装,借着“区块链”“元宇宙”“Web3投资”的旗号包装虚拟币骗局,抓住部分投资者“一夜暴富”的心理实施诈骗,严重侵害群众财产安全、扰乱金融秩序,需要明确的是,我国明确禁止任何虚拟币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活动,虚拟币投资本身不受法律保护,凡是承诺“稳涨不赔”“高额回报”的虚拟币项目,无一例外都是骗局,本案的宣判也再次提醒公众: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远离各类非法虚拟币投资陷阱,守护好自身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