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并非法定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任何虚拟货币代币发行融资以及交易炒作活动,都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受到我国法律的明确禁止,近期网络上出现的所谓“中国第一虚拟货币FC币”相关所谓公告、推广信息,本质都是违法违规活动,背后多藏着诈骗陷阱,广大公众需要高度警惕。
早在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就发布通知,明确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虚拟商品属性,指出其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九部门发布公告,明确认定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行为...